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学员服务协议
· 提示条款
欢迎您签署本《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学员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并使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学员服务!
各服务条款前所列索引关键词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之用,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审慎阅读】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国会院”)联系咨询。
【签约动作】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我们达成一致,成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用户”。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一、 账户注册与使用
1.1 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平台(以下简称“远程教育网平台“)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1.2 账户说明
【账户获得】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可获得远程教育网平台账户并成为远程教育网平台用户。其所成功注册的账户系远程教育网平台识别用户身份并借以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唯一标识。远程教育网平台只允许每位用户使用一个远程教育网平台的账户。如有证据证明或国会院有理由相信您存在不当注册或不当使用多个远程教育网平台账户的情形,国会院可采取冻结或关闭账户、取消订单、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如给远程教育网平台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您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账户使用】您有权使用您设置或确认您的远程教育网平台会员名、邮箱、手机号码(以下简称“账户名称”)及您设置的密码(账户名称及密码合称“账户”)登录远程教育网平台。您应妥善管理其账户,不定期更换密码,确保个人账户的安全并对账户下的行为、操作负全部责任。
由于您的账户关联您的个人信息及远程教育网平台的商业信息,您的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未经远程教育网平台同意,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远程教育网平台账户或获取您账户项下信息的行为无效。如远程教育网平台判断您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及/或远程教育网平台信息安全的,远程教育网平台可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账户转让】账户供且仅供用户个人使用,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其他第三方共享用账户;若用户报名远程教育网课程,不得通过账户公开学习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账户、将自己的账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
上述情况一经发现,远程教育网平台有权立即关闭相应账户的学习权限,同时远程教育网平台会进一步追究用户违规使用账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1.3 注册信息管理
1.3.1 真实合法
【信息真实】在使用远程教育网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按远程教育网平台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您的信息(包括您的姓名及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以便国会院或其他用户与您联系。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会员名的合法性】您设置的远程教育网平台会员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关于会员名的管理规定,否则远程教育网平台可回收您的会员名。远程教育网平台会员名的回收不影响您以邮箱、手机号码登录远程教育网平台并使用平台服务。
1.3.2 更新维护
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国会院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对部分用户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国会院将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
如国会院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国会院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您提供的信息无效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国会院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国会院可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您进行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远程教育网平台服务,国会院对此不承担责任。
1.4 账户安全规范
【账户安全保管义务】您的账户为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国会院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您的账户密码。因此,建议您务必保管好您的账户, 并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远程教育网平台。
对于用户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账户遗失、密码泄漏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可能),以及用户在其账户下所进行的一切操作,远程教育网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但用户若发现其账户被盗用或存在非其控制的行为或操作,应立即通知远程教育网平台。
【账户行为责任自负】除国会院存在过错外,您应对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在线教育课程、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及披露信息等)负责。
【日常维护须知】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账户登录远程教育网平台或其他可能导致您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您立即通知国会院,并授权我们将该信息同步给远程教育网平台。您理解国会院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国会院应您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国会院存在法定过错外,国会院不承担责任。
二、 用户信息的保护及授权
2.1个人信息的保护
国会院非常重视用户个人信息(即能够独立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后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的保护,在您使用远程教育网平台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国会院按照在远程教育网平台上公布的隐私权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国会院希望通过隐私权政策向您清楚地介绍国会院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因此国会院建议您完整地阅读隐私权政策(点击此处或点击远程教育网平台首页底部链接),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您的隐私权。
2.2非个人信息的保证与授权
【信息的发布】您声明并保证,您对您所发布的信息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否则,国会院可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禁止性信息】您应当确保您所发布的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
(一)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四)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条例或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规定的;
(六)政治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八)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九)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散布谣言、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一)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二)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远程教育网平台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远程教育网平台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十三)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依据相关远程教育网平台协议、规则的规定不适合在远程教育网平台上发布的。
三、用户行为准则
3.1 在线课程的学习和下载
您可在联网状态下登录账户,学习所购买的网络课程,但同一账户每次只允许1台手机(平板电脑)在线登录,2个以上设备不允许同时在线使用。
3.2 用户信息的存储和限制
您应妥善保存个人所发信息,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不对学员所发布信息的储存失败或丢失负责。
同时,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有权判断您的行为、所发布信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本服务条款之规定,并对涉嫌违规内容自行删除而无需通知您;若所涉问题严重,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可终止向您提供网络服务并追究您因违规行为给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所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责任。
3.3用户基本行为准则
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道德规范,不得使用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在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发布、传播含有本协议2.2项下规定内容的信息:
同时,您所发布信息亦应符合国家的政策、社会公德,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干扰或侵犯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的正常运行、其他用户对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的正常使用。
您应承担一切因其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法律责任,因您的行为给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3.4、开始/结束服务
您付费经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确认后,相应的服务权限(服务权限是指用户享受所购买服务的资格)开通。具体服务内容以及开通的时间和进度以网站的公告或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课件更新为准。
您所购买的课程学习期结束后,其对应课程的学习权限自动终止,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所有权、运作权、知识产权
【所有权、运作权】国会院远程教育网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国会院所有。本网站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规则执行。
【知识产权】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服务内容包括网站上的所有内容(除普华永道“财会聚焦”系列网课),包含但不限于视频、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邮件及广告中的全部内容,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拥有以上内容的全部权利(包含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在未经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许可的情况下对上述内容进行公开播放、翻版、复制、转载、篡改等一切用于商业活动的行为。
普华永道“财会聚焦”系列网课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视频、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邮件及广告中的全部内容,普华永道拥有以上内容的全部权利(包含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在未经普华永道许可的情况下对上述内容进行公开播放、翻版、复制、转载、篡改等一切用于商业活动的行为,亦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在未经普华永道许可的情况下发布、转售、出版、刊登、展示、执行、修改、上传、传送课程的任何内容,或在此基础上创造课程的衍生作品,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课程的任何内容,也不得出售或邀约出售任何内容,抑或允许第三方观看有关内容或使用有关内容建立任何数据库。
【授权使用】对于您提供及发布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非个人信息,在版权保护期内您免费授予国会院及远程教育网平台全球排他的许可使用权利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的权利。您同意国会院及远程教育网平台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您的非个人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五、 用户的违约及处理
5.1 违约认定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您违约:
(一)使用远程教育网平台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的。
为适应和满足海量用户对高效优质远程教育服务的需求,您理解并同意,国会院可在远程教育网平台规则中约定违约认定的程序和标准。如:国会院可依据您的用户数据与海量用户数据的关系来认定您是否构成违约;您有义务对您的数据异常现象进行充分举证和合理解释,否则将被认定为违约。
5.2 违约处理措施
【信息处理】您在远程教育网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构成违约的,国会院可根据相应规则立即对相应信息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行为限制】您在远程教育网平台上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远程教育网平台上实施但对远程教育网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国会院可依据相应规则对您执行封锁账户、注销账户、限制参加课程活动、中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划扣违约金等处理措施。如您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国会院可查封您的账户,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处理结果公示】国会院可将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远程教育网平台上予以公示。
5.3赔偿责任
如您的行为使国会院及远程教育网平台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国会院及远程教育网平台的上述全部损失。
如您的行为使国会院及远程教育网平台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国会院及远程教育网平台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六、免责条款
6.1信息审查
鉴于远程教育网平台具备存在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体相分离的特点,国会院无法逐一审查相关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以链接形式推荐其他网站内容时,也并非代表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对相关内容负责以及持有倾向性看法,国会院远程教育网亦无法逐一审查从其他网站获取的任何内容、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因此您应当对远程教育网平台及其他网站中的内容谨慎判断。如您发现远程教育网平台的内推网站具有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您有权通知远程教育网平台或国会院采取删除、屏蔽、断开连接等必要措施,您的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用户的真实信息。远程教育网平台在接到用户的举报通知后,除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远程教育网平台和国会院不承担责任。
6.2 资料泄露、丢失
由于您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账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不负任何责任。
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被窜改等,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均不负责。
6.3 不可抗力及第三方原因
国会院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国会院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三)在国会院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或升级、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国会院远程教育网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国会院远程教育网不负任何责任。
6.4 违法行为
国会院远程教育网使用者因为违反本声明的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协议的变更
国会院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用户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国会院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国会院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远程教育网平台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远程教育网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八、 通知
8.1有效联系方式
您在注册成为远程教育网平台用户,并接受远程教育网平台服务时,您应该向国会院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您在注册远程教育网平台用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远程教育网平台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的账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国会院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8.2 通知的送达
国会院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远程教育网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信息、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对于在远程教育网平台上因接受服务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其他联系方式为您在远程教育网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注册远程教育网平台用户时生成的账户,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你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 协议的终止
9.1 终止的情形
【用户发起的终止】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在满足远程教育网平台公示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网站自助服务注销您的账户的;
(二)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三)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远程教育网平台服务,且符合远程教育网平台终止条件的。
【国会院发起的终止】出现以下情况时,国会院可以本协议第八条的所列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一)您违反本协议约定,国会院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二)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国会院依据远程教育网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三)除上述情形外,因您多次违反远程教育网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国会院依据远程教育网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四)您的账户被国会院依据本协议回收的;
(五)您在远程教育网平台有欺诈、发布虚假消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六)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9.2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用户信息披露】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国会院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国会院权利】本协议终止后,国会院仍享有下列权利:
(一)继续保存您留存于远程教育网平台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各类信息;
(二)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国会院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十、 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管辖】您因使用远程教育网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远程教育网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由国会院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会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分性】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十一、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您可拨打客服咨询电话:
咨询热线:0592-2578336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online.xnai.edu.cn)上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内容,请与国会院远程教育网平台取得联系(邮箱:xjl@xnai.edu.cn)。为了保证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请务必提交真实有效、完整清晰的材料,否则不予受理。